(一)确定抚养费数额时,有固定收入的母亲,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比例给付;若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超月总收入百分之五十。
(二)无固定收入的母亲,抚养费数额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三)存在特殊情况时,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或降低。
(四)双方能就抚养费数额协商一致最好,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