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违约金与迟延履行金性质不同,合同有约定时通常可并存,但两者总和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
法律解析:
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的货币,目的是补偿守约方损失并惩罚违约方。迟延履行金是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指定期间履行义务时需额外支付的款项。一般情况下,合同有明确约定时,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可以并存。若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违约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需承担迟延履行责任,应按照约定执行。但如果约定的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总和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司法实践中,法院或仲裁机构会综合考量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等因素,判定是否需要调整以及调整的幅度。如果遇到违约金与迟延履行金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处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