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遇到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小三”的情况,首先要详细收集能证明赠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像银行转账记录、购物发票等,这些证据能有力支撑诉求。
(二)认真撰写起诉状,清晰准确地写明原被告信息、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相关的事实和理由,确保内容完整无误。
(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准备好的起诉状和证据进行立案,立案成功后,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后续安排,准时参加开庭审理。
(四)若只是感情纠葛等道德层面问题,需明确此类情况法律通常不直接干涉,要理性看待,避免过度依赖法律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小三”,显然不符合该规定,配偶有权要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