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被告人开庭前处于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状态,开庭后是否收监需结合审理结果判断。若审理查明有罪且可能判处实刑,法院可能决定逮捕收监;若证据不足导致指控罪名不成立,或可能判处缓刑,通常不会收监。
(二)若被告人开庭前已被羁押,开庭后会继续羁押直至判决生效。若判决结果为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会当庭释放;若判处缓刑,无需收监;若判处实刑,将按照判决执行相应刑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