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购物凭证。保留发票、收据、购物小票等,这些凭证需能证明购买行为的时间、地点、商品名称及价格,是确认买卖关系的基础证据。
(二)保留商品实物及影像资料。不要丢弃假货,同时对商品的假冒特征、质量问题进行拍照或录像,记录商品外观、标识、质量缺陷等细节,作为证明商品为假货的关键证据。
(三)获取专业鉴定报告。若条件允许,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对商品进行鉴定,出具明确说明商品为假货的鉴定报告,增强证据的说服力。
(四)保存沟通记录。若与商家沟通时涉及商品质量问题,保留相关聊天记录,辅助证明商品存在问题及双方交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具体内容如下: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