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并不会阻碍司法机关依法推进案件办理,司法机关会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已查明的证据情况作出公正处理。
1.司法机关办理案件时不会仅因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而停止或改变进程。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所有案件的判处都需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即便犯罪嫌疑人始终不承认犯罪行为,只要存在其他确实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犯罪事实,依然可以认定其有罪并依法处以刑罚。这些证据需满足三个标准,即定罪量刑的每一项事实都有相应证据证明、用于定案的证据均经过法定程序查证属实、综合全案证据对认定的事实已排除所有合理怀疑。
2.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的行为可能会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缺乏悔罪表现,在后续量刑环节中,这类情况通常不会获得从轻处罚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