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诈骗10万的犯罪嫌疑人,应尽早筹集资金进行退赃退赔,且主动向司法机关交代退赔意愿和行动,展现悔罪态度。
(二)在退赃退赔时,要确保在一审宣判前完成全部退赔,争取被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从而获得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结果。
(三)退赃退赔后,积极与被害人沟通,争取获得其谅解书,以此增加从轻处罚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