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撤诉后能否再次起诉需视情况而定,因可补正情形撤诉可补充证据后重诉,但受一年除斥期间限制;出于自身意愿撤诉一般不能随意反悔,除非有重大误解等新情况。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撤销权行使期限为一年,从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算。当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后撤诉,如果是因证据不足等可补正的情况,补充完善证据后可重新起诉撤销相关行为,不过重新起诉仍受一年除斥期间的约束,并且要合理说明撤诉原因和新证据情况。而要是出于自身意愿放弃撤销诉求而撤诉,通常不能随意再次起诉,因为撤销权的行使是为维护债权人利益,随意反复起诉会影响交易稳定性和相对人权益。只有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影响意思表示真实的新情况,才可能变更撤诉行为再次主张撤销权。如果您在撤销权行使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