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两周岁以下子女,若无母方有严重疾病等不宜抚养的情形,可尽量让孩子随母方生活,以符合一般的抚养权判定倾向。
(二)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想要争取抚养权的一方,应努力展现稳定的收入、良好的教育环境等优势,同时注重与子女培养深厚感情。
(三)子女十周岁以上时,要注重尊重子女意愿,引导子女表达真实想法。
(四)若发现对方存在家暴、虐待孩子等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行为,要及时收集证据,在争取抚养权时可作为有力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