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责任认定书未确定责任,当事人可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要说明理由并提供主要证据。
(二)若进入诉讼程序,当事人要积极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像事故现场照片、监控视频、证人证言等,来证明对方过错及自身无过错或过错较小,法院会根据双方证据结合具体案情,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划分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