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和单位若不想触犯高利转贷罪,在获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时,要明确资金用途是自身使用,而非为转贷牟利。贷款前做好资金规划,确保资金用于合法、正当的经营或生活需求。
(二)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若发现有他人提出借款需求,要审视资金来源。如果是金融机构信贷资金,不能以明显高于金融机构贷款利率转贷给他人。
(三)相关金融机构要加强对信贷资金流向的监管,防止信贷资金被用于高利转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