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双方协商变更抚养权且未经法院确认,一方反悔可重新协商解决。
(二)经法院判决变更抚养权,一方反悔申请再审,法院审查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三)有新证据证明子女生活环境恶化或抚养方不尽抚养义务等,可申请恢复原抚养权。
(四)协商不成可再次起诉,由法院根据证据和子女实际情况判定。
(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