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一般情况下继父基于亲情自愿供继子女读大学,离婚时无需赔偿费用;若有明确书面约定且未履行完毕,则可能需按约定确定赔偿情况,具体要结合实际判断。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受继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与其权利义务适用父母子女关系规定,但此抚养教育主要针对未成年阶段。成年继子女读大学,继父并无法定供养义务。所以通常继父出于亲情自愿供读大学,离婚时无需赔偿费用。不过要是继父与继子女或其生母存在明确书面约定,在继子女大学期间给予资助且离婚时约定未履行完,就可能要依据约定内容确定是否赔偿及赔偿数额。实际生活中法律情况复杂多样,若遇到类似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