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服初审判决: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
(二)一审判决生效:双方未上诉,一审判决生效,负有履行义务一方按判决履行抚养职责,如按时给抚养费、保障孩子权益等。
(三)一方不履行判决:另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查询、冻结、划拨等措施。
(四)变更抚养权:判决生效后,双方可自行协商,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出现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可另行起诉请求法院重新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