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即停止销售高仿商品的行为,主动配合执法部门调查,如实陈述商品的来源、销售流程及获利情况,避免隐匿证据或抗拒调查的行为。
(二)及时委托刑事辩护律师,让律师根据案件细节分析可能涉及的罪名,并制定针对性的辩护策略。
(三)积极退缴违法所得,主动与被侵权方沟通赔偿事宜,争取获得对方的谅解,这些情节可能会在量刑时被法院考虑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