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盗窃无需以盗窃金额作为立案追诉的前提,只要实施了该行为就应当被立案侦查。这种行为不仅侵害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直接侵犯公民的住宅安宁权,具有双重危害性。
1.立案追诉的标准明确,无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只要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且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实施盗窃,公安机关都应按盗窃罪立案处理。这是因为入户盗窃的社会危害性远超普通盗窃,即使未窃得财物,也已对公民的人身安全和居住安全感造成威胁。
2.入户盗窃中的“户”有严格界定,指供他人家庭生活且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具体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目的租用的房屋等,这些场所都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户”范畴。
3.为防范入户盗窃,公民可采取以下措施。定期检查门窗锁具是否完好,外出或夜间休息时确保门窗关闭上锁。在家中安装具有报警功能的监控设备,及时发现异常情况。不要在家中存放大量现金或贵重物品,重要财物可存入银行或安全保管设施。邻里之间加强沟通,互相留意异常人员或情况,发现可疑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