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被告住所地在异地,当事人可向该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若合同约定履行地在异地,当事人可向该地法院起诉。若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履行地,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履行地。符合上述情况且履行地在异地的,可向该地法院起诉。
(三)合同双方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异地地点法院管辖,且未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当事人可向该异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
1.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第三十五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