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按其指引勘查定损。
(二)赔偿对方车辆维修费用,以实际修复金额为准。
(三)若造成对方人员伤亡,承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致残情况)、死亡赔偿金(致死情况)等。
(四)赔偿时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付,超出部分若有商业三者险则由商业险赔付,仍不足的由个人承担。
(五)保留好各类票据、凭证等相关证据,用于理赔和纠纷处理。
(六)积极与对方沟通协商赔偿事宜,争取达成一致。
(七)若协商不成对方起诉,应积极应诉并按法院判决履行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