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律师费违约金数额时,要综合考虑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合同履行情况等因素,确保约定合理。
(二)签订委托合同后,双方需严格按合同约定执行违约金条款。
(三)若违约方认为违约金过分高于违约所造成损失,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适当减少;若守约方觉得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可请求增加。
(四)实践中,可参考未履行部分律师费一定比例(如10%-30%)或按逾期天数计算一定金额来确定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