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亲属律师资质。要确保亲属持有合法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这是其能够合法参与案件代理或辩护的基本前提。
(二)了解限制情况。若亲属是离任的法官、检察官,需注意其离任时间是否满二年;若亲属与法官、检察官存在配偶、子女或父母关系,要避免在该法官、检察官任职的法院、检察院办理的案件中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三)综合评估利弊。考虑亲属可能因情感因素影响专业判断以及沟通障碍等弊端,结合亲属律师的专业能力、执业经验等因素,谨慎做出委托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规定,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不得担任其所任职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