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撰写起诉状务必清晰准确表达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比如详细说明夫妻感情出现问题的具体情况。
(二)准备证据材料要全面,除结婚证、身份证,若有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也应一并收集。
(三)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四)调解环节积极沟通,若调解不成,庭审中围绕争议焦点充分举证质证。
(五)对判决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上诉。涉及财产执行等问题,及时申请强制执行。
(六)鉴于诉讼专业性,委托专业律师代理,律师能提供专业法律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