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起诉离婚时,若想有效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需从多个具体方向收集并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据,这些证据能直接或间接体现双方关系的恶化状态,进而提升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
1.收集分居相关证据。持续分居满两年是认定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之一,可准备租房合同、居住地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物业缴费记录等材料,这些能清晰证明分居的事实及持续时长。
2.准备家庭暴力相关证据。若存在家庭暴力行为,需保留报警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告诫书、医院的诊断证明及伤情照片等,这些证据可直观反映暴力行为的存在及对受害者的伤害程度。
3.提交恶习相关证据。若对方有赌博、吸毒等屡教不改的恶习,可提供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记录、戒毒机构出具的戒毒证明等材料,这些能证明恶习的持续性及对家庭关系的破坏。
4.收集重婚或同居相关证据。若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情况,可准备双方的聊天记录、亲密照片或视频等视听资料,以及能证明共同居住事实的材料,如共同租房合同、邻居的证言等。
5.准备沟通记录及证人证言。双方之间的书信、电子邮件、短信等沟通记录,若内容能体现感情状况恶化,可作为辅助证据。此外,了解情况的亲戚、朋友出具的证言,也能从侧面印证双方感情不和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