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罪犯想要缩短服刑时间,在狱中应严格遵守监规,积极接受教育改造,争取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以获得减刑机会。
(二)若希望通过假释提前出狱,需在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后,持续保持良好改造状态,证明自己确有悔改表现且无再犯罪危险。但若是累犯或因特定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则不能假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但对累犯以及因特定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