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当事人对连带担保责任约定不明的,保证人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若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存在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等法定情形的除外。因此,当担保责任约定不明时,债权人需先通过法律途径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如果遇到担保责任约定不清的情况,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明确各方的责任范围,避免自身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