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法人员应认识到主犯因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其供出从犯的陈述可能存在虚假或偏差,不能盲目轻信,要保持谨慎态度进行审查。
(二)不能仅依据主犯的供出内容就认定从犯有罪,必须结合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其他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来准确认定从犯的行为和责任。
(三)当主犯供出内容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时,可增强其证明力;若存在矛盾,要进一步调查核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