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理抚养证据
收集孩子一直由自己抚养的各类证据,如生活照片、学校接送记录、医疗陪同证明等,以此证明抚养现状对自己有利。
(二)证明经济实力
准备工作证明、工资流水、房产证等材料,证明自己有稳定经济收入和良好居住条件,可为孩子提供优渥生活。
(三)展现抚养意愿
提供为孩子学习、生活付出的证据,如教育费用支出凭证、亲子活动照片等,体现对孩子的关爱与投入。
(四)收集对方不利证据
留意对方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行为,收集相关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