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闹离婚期间一方不让看孩子,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通过协商、申请强制执行或起诉等方式维护探望权。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闹离婚期间,若一方不让看孩子,未直接抚养方首先可与对方协商,明确探望的时间和方式,达成一致后按约定执行。若协商无果,分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双方已离婚且离婚协议或判决中明确了探望权,对方不履行时,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通过批评教育、罚款等方式督促其履行协助义务。二是双方尚未离婚,可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障探望权,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探望的具体安排,确保未直接抚养方与孩子正常接触交流的权利。如果您遇到类似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针对性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