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无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的情形。检察院审查批捕时,若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存在盗窃犯罪事实,将作出不批捕决定。例如侦查机关收集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行为人实施了盗窃行为,或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
(2)虽有犯罪事实但不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情形。即使有证据证明存在盗窃行为,但根据案件情节,可能判处拘役、管制或单处罚金等低于徒刑的刑罚,检察院可作出不批捕决定。例如盗窃金额刚达立案标准且情节轻微,或系初犯偶犯并已退赃退赔取得谅解。
(3)采取非羁押措施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的情形。若有证据证明存在盗窃犯罪事实且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足以防止其再次犯罪、干扰证人作证或逃跑等社会危险性,检察院可决定不批捕。
(4)特殊主体或情节的情形。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导致生活不能自理,或处于怀孕状态,或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结合案件具体情况,检察院也可能作出不批捕决定。此类情况需综合考虑身体状况与案件情节,确保非羁押措施不影响案件正常办理。
提醒:
涉嫌盗窃罪时,应及时向检察院提交符合不批捕情形的相关证据材料,如退赃凭证、疾病诊断证明等,同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员分析具体案情以争取有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