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仍需承担支付抚养费的责任,这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会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除。
1.抚养费的确定需结合双方协商与法律判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费用的多少和支付期限的长短可由双方协商确定。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综合判定抚养费数额。
2.拒绝支付抚养费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若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直接抚养方可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支付义务。法院判决生效后对方仍不履行的,直接抚养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律手段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
3.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在协议或判决确定抚养费后,若因子女实际需求增加、父母负担能力发生变化等原因,双方可重新协商调整抚养费数额或支付方式;协商不成的,也可向法院申请变更,确保抚养费始终满足子女的成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