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提交上诉状后,一审法院会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有十五日的答辩期。
(二)对方当事人提交答辩状后,一审法院会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答辩状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至二审法院。
(三)二审法院立案后排期审理,收到通知的时间受案件数量、法院工作安排等因素影响,短则几日长则数月。
(四)若长时间未收到通知,可联系一审法院询问案卷移送情况,或联系二审法院查询案件进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