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抚养子女产生的债务承担需区分情形,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通常为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一方单独抚养且债务未用于共同生活的,由抚养方自行承担。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抚养子女产生的债务,属于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需共同承担。离婚时,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该债务;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双方可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若债务是一方单独抚养子女时产生,且能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抚养方自行承担。此外,非抚养方应按照约定或法院判决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可用于子女的生活、教育等支出,减轻抚养方的经济负担。如果您在抚养子女债务承担方面有具体疑问,比如如何收集债务未用于共同生活的证据,或者离婚时债务清偿的具体处理方式,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针对性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