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根据实际情况分析。
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根据规定,听证组织机关或者听证主持人可以决定延期听证,但只能延期一次。
延期听证的情况包括如下几项原因:
(1)听证参加人少于规定人数,
(2)缺席人数导致意见比例失衡,可能影响听证效果;
因特殊情况,听证参加人在会上提出回避申请,需要核实处理的;听证组织机关认为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