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私自签订的卖房协议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需结合房屋产权归属、第三人是否符合善意取得条件等因素综合判断。
1.若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离婚后该方对房屋拥有完整处分权,此时签订的卖房协议合法有效,处分行为不受另一方干涉。
2.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且离婚时未分割,一方私自卖房的情况需分两种情形: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卖房协议有效,另一方只能向擅自处分房屋的一方主张赔偿损失;第三人不符合善意取得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追回房屋,此时卖房协议效力待定,需经另一方追认才具有法律效力。
3.为减少此类纠纷,建议离婚时及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明确分割,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若发现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应尽快收集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