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需要在立案后尽快冻结对方银行账户,建议在诉前或诉中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情况紧急时,法院会在48小时内作出是否采取保全措施的裁定,裁定后立即执行冻结操作。
(二)若未申请财产保全,立案本身不会必然冻结对方账户。只有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法院才会依职权或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查控被执行人财产,此时可能冻结账户,时间取决于案件审理进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