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事故责任认定书未写明赔偿内容属正常情况,双方可依责任划分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可见赔偿内容并非其法定必备事项,因此未填写赔偿内容属于正常情况。双方可依据认定书确定的责任比例协商赔偿事宜。达成一致的,应签订书面赔偿协议,明确赔偿金额、支付方式、履行时间等关键内容。若协商无果,受损方需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票据、财产损失维修清单等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会结合责任划分结果与实际损失情况,依法判定责任方承担的赔偿数额。若在赔偿处理过程中遇到证据收集、协议起草等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