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矿与盗窃行为竞合时,应依据想象竞合犯的处理原则从一重罪处罚,以此实现罪责刑相适应。
1.需清晰界定两罪的行为内涵。非法采矿是指违反矿产资源相关法律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或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等情形。盗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当同一行为同时满足两罪的构成要件时,即构成想象竞合。
2.从一重罪处罚需综合考量法定刑与实际情节。非法采矿罪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设置不同量刑档次,盗窃罪则依据盗窃数额大小、情节严重程度等确定量刑幅度。司法实践中,会结合非法开采矿产的价值、盗窃财物的数额、行为造成的生态破坏或财产损失等具体情况,对比两罪对应的法定刑轻重,选择处罚更重的罪名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