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犯量刑:主犯作为犯罪核心策划、组织和实施者,量刑时按其参与、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来判罚。若盗窃财物价值较大,在法定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幅度内,根据盗窃数额、手段等综合因素确定刑罚。
(二)从犯量刑: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量刑应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同样在盗窃财物价值较大的法定刑幅度内,若从犯作用小,可能在主犯量刑之下,甚至因情节轻微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