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房产按揭在协议离婚时,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房产,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可判归登记方,登记方补偿另一方;婚后共同购买并按揭的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判决并按比例分割,未还清贷款为共同债务。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对于婚前一方签订购房合同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房产,因其首付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支付,所以法院在处理时会倾向于判归登记方,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创造的价值,所以登记方要对另一方补偿。而婚后共同购买并办理按揭的房产,无论登记在谁名下,都基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出资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需综合考虑双方贡献、居住需求等因素。如果在离婚时涉及房产按揭分割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