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离婚时女方支出的处理需根据支出性质确定,共同生活支出不单独结算,不合理消费自担,个人财产相关支出归女方,协商不成可起诉。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对于女方支出的处理分三种情况:一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支出,如衣食住行、子女教育、老人赡养等,属于夫妻共同生活必要消费,分割共同财产时综合考量,不单独结算;二是个人不合理消费,如赌博、超出正常范围的奢侈品消费等,由女方自行承担;三是用于个人财产维护或增值的支出,对应的财产权益归女方个人。双方可先协商确定处理方式,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对女方支出的性质认定或分割方式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明确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