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会延续至子女成年或能够独立生活之时。子女进入大学阶段时大多已成年,若其可通过勤工俭学、申请奖助学金等方式维持正常的生活与学习开支,父母并无必须承担大学费用的法定义务。
1.若子女因客观原因无法独立生活,例如因身体疾病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自身获取生活和学习费用,父母仍需承担必要的抚养费用,确保子女的基本生活与教育需求得到满足。
2.若父母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支付子女大学期间的费用,或法院生效判决中判定父母需承担该部分费用,父母应严格按照约定或判决内容履行支付义务,不得擅自违约。
3.对于符合特殊情形或有相关约定但父母未履行义务的情况,子女可先与父母沟通协商,说明自身实际困难;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子女在大学期间也应主动规划自身开支,通过勤工俭学、争取奖学金等方式减轻家庭负担,培养独立生活能力,减少对父母的经济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