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取得完全产权的福利房:可先由双方协商,选择作价补偿或者竞价取得的方式处理。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权益以及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房屋归属,未取得房产的一方能获得相应补偿。
(二)未取得产权的福利房:法院通常不判决房屋归属,而是处理居住使用权。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方较长时间的居住使用权利,另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三)处理要点:首先要确定福利房的产权状态,然后结合双方实际需求和具体情形,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妥善处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