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案件审理期限,简易程序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六个月内审结,做到心中有数。
(二)由于开庭时间受案件数量、法官工作安排等因素影响,需与承办法官保持联系,及时掌握案件进展和开庭时间。
(三)若希望加快案件进程,可以向法院申请尽快开庭审理,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审查决定是否准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