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抚养权通常不能代为行使,特定情形下可委托他人照顾子女但不改变父母法定抚养责任,确无法履行时需通过法定程序变更抚养权。
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抚养权基于父母与子女的身份关系产生,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因此一般不能由他人代为行使。若父母因长期服刑、身患重大疾病等客观原因无法直接照顾子女,可与他人协议委托照顾子女生活,这种情况属于委托监护,并非抚养权的转移或代为行使,父母仍需承担子女的抚养费用及相关责任。若父母确实丧失履行抚养义务的能力,应通过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由其他符合条件的监护人取得抚养权并行使相关权利义务。如果您遇到抚养权相关的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明确具体处理方式和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