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自己全责追尾前车,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超出部分自己承担,赔偿范围包括车辆维修、贬值损失、人身损害费用等,协商不成对方可能起诉,应积极应诉。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保险法规,在交通事故中负全责的一方,其保险公司有义务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交强险针对财产损失、人员医疗和死亡伤残都有相应的赔偿限额。超出保险赔偿范围的部分,责任人需自行承担。车辆维修费用以维修发票为依据,车辆贬值损失有鉴定的也需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则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和相关证明确定。若双方无法就赔偿达成一致,对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时责任人应积极应对诉讼。如果在交通事故赔偿方面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