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父母将房屋赠与女儿女婿时,若双方签订书面赠与合同且完成房屋过户登记,女儿女婿通常可依法取得房屋产权,这是赠与行为生效的一般情形。
(2)若赠与合同中约定附加条件,女儿女婿未满足该条件的,父母作为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此时女儿女婿无法取得或保有房屋产权。
(3)即使房屋已完成过户登记,若女儿女婿存在严重侵害父母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的行为、对父母有扶养义务却拒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父母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后,女儿女婿不再享有房屋产权。
提醒:
父母赠与房屋时建议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权利义务,若有附加条件需详细约定;受赠人应履行相应义务,避免因自身行为导致赠与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