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并非绝对终止于16岁,通常需持续至子女年满18周岁,但存在两种特殊情况会影响义务的履行状态。
1.若16周岁以上的子女已能通过自身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且该收入足以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此时子女可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无需再继续给付抚养费。
2.即便子女已年满18周岁成年,若存在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导致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情况,父母仍需继续履行抚养义务,保障子女的基本生活需求。
3.若父母与子女就抚养义务的终止或延续存在争议,建议通过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协商不成时,可向相关部门申请调解,或通过法律途径确认抚养义务的具体范围,确保子女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