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争取孩子抚养权时,需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核心原则,结合自身条件与对方实际情况举证,以下情形会显著提升成功率。
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孩子,男方若能证明女方存在不宜直接抚养的情形,比如女方患有严重影响照顾孩子的疾病,或存在虐待、忽视孩子权益的行为,法院会优先考虑男方的抚养请求。
男方需提供证据证明自身经济状况与生活环境更利于孩子成长,例如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可保障孩子教育与生活开支,居住条件良好且周边配套设施完善,能为孩子提供稳定的生活与学习环境。
若孩子已满八周岁,男方需确保孩子明确表示愿意随自己生活,法院会充分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这是决定抚养权归属的关键因素之一。
男方若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而女方仍具备生育条件,这一情况会被法院纳入考量,增加男方获得抚养权的几率。
若女方具备抚养条件却长期不尽抚养义务,比如对孩子的日常起居、学习情况漠不关心,男方可举证证明该事实,以此主张自己更适合承担抚养责任。
男方若长期陪伴照顾孩子,与孩子形成稳定亲密的亲子关系,比如日常负责孩子的饮食、学习辅导等事务,这也会成为法院判断抚养权归属时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