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事故中自身责任小,死亡结果多由不可控因素导致,可收集相关证据如现场监控、证人证言等,证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争取免予起诉。
(二)核查交通肇事行为是否已过追诉时效期限,若已过,可向司法机关提出此情况以争取免诉。
(三)若存在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情况,可依据特赦令申请免予起诉。
(四)若犯罪嫌疑人死亡,自然终止刑事诉讼。
(五)若有自首、立功表现,积极赔偿并获得被害方谅解,可向检察院说明情况,争取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