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以对方有精神病为由离婚,婚前发现对方隐瞒精神病且婚后经治疗无法痊愈,可收集治疗记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离婚。
(二)若婚前知晓对方有精神病仍结婚,或者婚姻期间对方患精神病且久治不愈,准备好病历、诊断证明等材料,通过诉讼途径离婚。
(三)诉讼时申请对精神病患者进行民事行为能力鉴定,若其为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其设置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因精神病问题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符合“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