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自愿修改离婚协议分未办理和已办理离婚登记两种情况。未办理时直接重新协商拟定新协议;已办理时签订补充协议,有争议可起诉,法院会审查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在未办理离婚登记时,离婚协议尚未生效,双方能自由重新协商拟定新的离婚协议,新协议会取代旧协议。而在已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已生效,此时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来变更补充原协议内容,该补充协议需符合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且不损害他人权益等条件,之后按新协议履行。若对财产分割等修改内容有争议,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审查协议签订时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如果遇到自愿修改离婚协议相关的复杂问题,或是对协议条款的合法性等不确定,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